一、修订培养方案的原则
培养方案原则上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二级学科制定,包含的形式、内容及格式与2004年制定的培养方案基本相同,但具体内容体现了快速发展的研究生教育的形势,学科发展的方向,社会对研究生教育的新要求。
二、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在科学和技术上作出创造性的成果。
三、学习年限(学制)
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学习年限原则上为3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学习年限原则上为4年,但无论全日制还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保留学籍时间不超过6年。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和导师组根据学生的来源、去向、科研项目等情况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在培养过程中,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可以分阶段、也可以平行或交叉进行。
五、研究方向
1、研究方向是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与自身优势和特点的结合。
2、在拟定研究方向时,应注意先进性与引导作用,充分凝炼和概括,不应重复和重叠,不应是研究课题的罗列,也不应是导师学术兴趣的组合。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博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培养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所必须具有的政治、文化、道德、外语、专业素质的内容。博士生的课程由导师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及课题需要来确定。博士生修课的最低学分要求为10学分。各学科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指定本学科的最低学分要求。
各学科(专业)的课程设置:
思想政治课 32学时 2学分 必修
外国语 96学时 6学分 必修
学术报告与讲座 32学时 2学分 必修
第二外语 64学时 4学分 选修
专业基础课 32-48学时 2-3学分 选修
专业课 32-48学时 2-3学分 选修
1、思想政治课: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教社科[1998]16号)文件的精神,文科类专业开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理工科学专业开设“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作为必修课程。
2、外语课程:博士生外语课程着重语言应用能力的教学。对于入学时已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条件:(1)通过国家大学外语6级考试或国家外语4级考试且成绩优秀(605分以上)或通过国家公共外语5级考试。(2)有出国学习和工作1年以上经历者或在外语应用方面(如口译、笔译)取得显著成果者。免修的考核办法:对于符合第(1)条件的申请者可填写有关登记表,直接办理免修免考。对于符合第(2)条件的由外语教师和所在学科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按听、说、读、写4方面对申请免修者作综合考核。
3“学术报告与讲座”的学分可通过学生本人做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报告、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环节来获得。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报告每做一次计6学时,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第一次计4学时,累计20学、时计1学分,在毕业前须累计学术报告与讲座的学分为2学分以上。
4、专业选修课:对于理工类学科的博士生,如果在经过了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和培养后其专业基础知识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能基本满足科学研究的需要,所缺的知识可以通过自学来获得补充,在博士阶段可不必再开设专业领域中的课程。为了拓展知识面,可以选修相关学科或跨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该类课程的选修与否由导师根据学生基础和课题需要等情况来确定。
5、教学组织
(1)思想政治课、外语课程等公共课程由研究生根据课程注册情况统一编班学习。
(2)“学术报告与讲座”的学分由各学院教学科研办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报告和讲座的情况记载计算学分。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开班最少数为5人,少于5人者原则上不开班。不足开班人数而确需开班的按实际听课人数与要求最少开班人数(5人)的比例计算教学工作量。
七、学分制的实施
研究生应当根据自己的修课计划进行课程学习。研究生选课实行注册制度,课程注册的追加与撤消须在开课后两周内完成,未注册的课程不能参加考试,已注册且未撤消的课程必须参加考试,旷考按0分计。课程考试不及格不能补考,须重修,下学期(或学年)开本门课程时重新注册学习,并参加该课程考试。
八、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
博士学位论文不仅能够表明作者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反映作者是否掌握了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而且能够表明作者是否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体现作者在科学或专门技术方面是否做出了理论或方法上的创新性成果。如自然科学类:
(1)探索了有价值的现象、发现了新规律,提出了新命题、新方法;
(2)纠正了前人在重要问题的提法或结论上的错误,从而对该领域科学研究起了重要的作用;
(3)创造性地解决了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
人文科学类:
(1)填补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空白,在本学科领域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2)运用新视角、新方法进行探索、研究,有独到见解,并在相应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
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包括文献阅读、调研、选题、开题报告、实验研究、理论分析、撰写论文等环节。
1、选题与开题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在全面反映该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和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应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此外,选题应具有可行性。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和导师小组的指导下,结合导师的科研课题,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最新发展动态和成果,归纳总结正确,在分析前人工作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选题的背景、意义和前沿性;
(2)课题的创新性;
(3)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其可行性;
(4)论文工作计划进度、预期成果;
(5)开展本研究的基础和条件保障;
(6)研究所需经费预算、经费落实情况。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导师所在教学科研基层组织内3至5名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
2、论文工作与中期检查
对博士生学位论文要进行中期检查,时间一般应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一年左右进行。检查的内容主要为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已取得的理论成果或有价值的实验数据等。博士生应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各学科或导师所在基层组织应组织3至5人的专家小组负责对本学科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形式可结合研究生的学术讨论或专题研究报告会进行。
3、论文写作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计算准确、图表规范、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善于总结提炼。学位论文应包括:
(1)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反映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说明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
(2)阐述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指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论文一律采用计算机排版、打印,具体格式参照《东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和《东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排版打印格式》的要求,并在答辩通过后按照标准封面装订。
博士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在校期间、答辩前在国际及国内重要刊物上应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若干篇文章,并达到本专业规定的要求。
九、论文评阅
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后经导师推荐,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阅。聘请的评阅专家要求不少于6名,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名,校外专家不少于4名。只有回收的全部专家意见认为论文水
十、预答辩和论文答辩
博士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达到本专业博士生发表论文量化标准,撰写的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且经导师推荐后方可在学科内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的时间与正式答辩的时间一般间隔不少于1个月,以便修改学位论文。预答辩秘书将论文送交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学院负责聘请。答辩程序按照《东北大学授予研究生学位工作细则》进行。
按照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身份申请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按照《东北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进行。